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 】 发布时间:2014-11-06
•一、 责任单位
365备用网址大全林政股
•二、 权力行使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第十八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》第十六条、《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》。
•三、 办理程序
用地单位向所在地县林业局提出征征占用林地申请,由县、市、省林业部门逐级审核并签署意见,加盖印章,根据权限,由省林业厅或国家林业局最终审核同意后,由其发放《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》。森林植被恢复费由省财政统一征收。
•四、 办理时限
5个工作日完成初审工作
•五、 申报材料
使用林地申请表,项目批准文件,林地权属证明,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,林木、林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协议。
•六、 收费标准
森林植被恢复费由省财政统一征收,标准是:2-10元/平方米,城市及城市规划区的林地可按上述标准2倍征收。
•七、 收费依据
财综[2002]73号;省政府豫政[2003]2号
八、责任追究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第四十六条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